为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配送市场秩序,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市商务局日前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天津城市共配车辆保质增量工作的通知》(津商流通〔2020〕9号),明确本市城市配送车辆实行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开展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业务。对在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注册的“天津城市共配”车辆,给予全天候、全时段通行便利,在不影响道路通行情况下给予停靠便利,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供应链配送企业支持力度。2020年计划新增 “天津城市共配”车辆不超过2000辆,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20%。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对接入该平台的运营企业车辆进行监测及上报,对达不到要求的城配企业,经市商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道路运输局会商后通知平台停发相关车辆或企业通行证。每季度还对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进行考核和评价。
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试点,是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破解制约城乡配送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配送网络化、集约化、标准化,便利居民消费,促进城乡双向流通的重要手段。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城乡配送网络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资源整合、绿色环保,重效率、提升服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以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工程、提升技术创新工程、推动配送模式创新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建设。(津云新闻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