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检察机关对一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日前,北辰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向北辰区法院提起公诉。

北辰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张某祥系天津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陈某系该公司员工。2012年至2019年间,张某祥、丰某以天津某公司为依托,网罗许某光、胡某新等人,采用强迫、欺骗、威胁、辱骂、恐吓、滋扰、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张某祥、丰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7年5月开始至案发,陈某在张某祥的授意、安排下从事“套路贷”业务和催收工作,并利用自己名下银行卡、账号等帮助张某祥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陈某的行为已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