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二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5月22日,于今年1月10日在告申庭设立的速裁审判团队通过速裁方式共审结案件449件,占全院同期审结案件的47.87%;其中一审案件28件,二审案件421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提速增效的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据了解,速裁审判团队主要审理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传统家事纠纷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焦点较少、适宜速裁的二审案件,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等裁定类案件,以及部分民商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确认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等案件。同时,还包括一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宜速裁的一审案件。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从结案方式来看,撤诉结案121件,调解结案36件,案件调撤率为35%,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了息诉服判。
从案件类型来看,既包括劳动争议、离婚、继承、抚养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还包括房屋买卖、租赁、保险、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案件,范围广泛、类型多元;从审理期限来看,案件平均审限为3.74天,简案快审、提速增效效果明显;从审判方式来看,网上开庭案件243件,占比54%,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方式审结案件6件,依托信息化推动案件审理成效显著。
民间借贷闹纠纷
王某某诉某资产管理公司要求其偿还欠付的20余万元款项,一审审理期间,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裁定后,该公司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二中院从疫情期间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第一时间进行网上立案,并交由速裁团队审理。
接到审判任务后,承办法官即时阅卷,电话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询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听取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审查双方有无新证据情况,与合议庭成员当日进行合议,当日制作裁判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均对二中院的审判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众消费者起诉健身中心
该系列案件中的众消费者均系某健身中心的客户,因该健身中心停止营业,消费者起诉要求健身中心返还消费余额,一审判决后,健身中心不服判决向二中院提出上诉。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纠纷涉及消费者较多,且案件在疫情期间,通过先判决后执行的法律程序,无法使消费者尽快获得退款,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先开展调解工作,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与健身中心经营者及消费者多次通过电话进行沟通,明晰案情、释法说理,努力寻找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予以履行,充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