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老酒,是指储存了一定年限的酒,在漫长的存放过程中不断汲取岁月精华,自然产生多种酯类物质,更加醇香宜人。在当下的市场上,一瓶曾经仅卖十几元钱的老酒,如今价值几百或数千元并不稀奇,暴利的驱使,也让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
日前,一名云南籍男子以“卖老酒”为由头,虚构商品,连续实施诈骗8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家住宁河区的陈先生是一名老酒爱好者,平日里喜欢收藏一些知名的、上年份的老酒。今年3月初,陈先生在快手上认识了一名出售老酒的用户,双方聊了几句,感觉挺投缘,于是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
“你知道吗,我有酒厂的渠道,基本上市面热门的老酒,我都能给你弄来,价格也不贵,同行里我算开价公道的,另外老哥还得嘱咐你,打着老酒的旗号,一些不法商人卖的可是假酒。”微信聊天中,对方自称葛某,并教授了陈先生一些识别假酒的小窍门,而对方的热情,也快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在得知对方手中有6、70年代出厂的“季酒”后,陈先生决定先买一瓶试试。
“最好直款转帐给我,快手小黄车下单,流程烦琐,还要扣一部分佣金,唉,说了这么多,这点信任感还能没有么,你就放心吧……”得知对方有购买需求,葛某极力劝说对方直款购买。交流了这么半天,对方的要求也不好拒绝,陈先生于是给对方转账了3000元,并留下了地址。
过了几天,葛某果然没有食言,一瓶包装完好的“季酒”邮寄到陈先生家中。
果然是好东西!老酒的感觉就是不一般,收到酒后,陈先生决定再次购买几瓶收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这次他以9400元的价格,再次直款购买了4瓶“季酒”。
“家里出了点状况,还要等几天。”
“酒厂仓库因疫情被封了,还要继续等一下……”
然而,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钱打过去以后,对方的承诺却始终无法兑现,而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他再三催促对方发货,一次、两次,对方还有回复,到第三次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
“只是想买样自己喜欢的东西,心想自己付了款,对方肯定会发货,哪会想到竟然是个骗子。”吃了这样的哑巴亏,深感气愤的陈先生,径直找到公安宁河分局报案。
接报后,公安宁河分局镇南派出所和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经缜密工作,专案组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葛某(男,34岁,云南省昆明市人)。4月28日,专案组民警不辞辛劳、赶赴昆明,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4月29日将嫌疑人葛某抓获到案。
“原本确实是经营老酒生意的,近期因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于是想到了‘直款不发货’这个捷径……”经民警讯问,葛某对诈骗陈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了利用相同手段在重庆、北京、上海等地诈骗7起,涉案总价值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现犯罪嫌疑人葛某已被宁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在时下主流的京东、淘宝等网络平台上买东西,消费者通常会去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平台方也会采取许多措施来保证商品的质量,包括进入平台时的身份审核、差评降低星级、售假被投诉封店等,从而保障买卖双方二手物品交易的权益。
但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软件“直款消费”时,商家更像个虚拟的影子,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钱财遭受损失,问责、索赔,甚至追回货款都很困难。涉及物品买卖,双方最好还是通过平台担保交易,切不可图一时之省事,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