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天津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的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裁判执行工作效率。
天津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由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税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银联天津分公司21家成员单位组成。
天津高院执行局设立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办公室,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执行联动重点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到市高院执行局驻点办公,直接参与联动中心工作。执行联动中心重点围绕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和加大对拒执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六方面开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高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向成员单位提供协助事项法律文书,各成员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反馈查询信息、控制结果。《实施方案》对检察、教育、公安、民政、建设规划、交通、文旅、市场监督、税务、通信、金融等相关行业单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要求。(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