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天津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正式启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方案》对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总体要求、对象、工作目标和实施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创建对象为全市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其中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方案》要求,2020年底,全市不少于20%的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1年底,全市不少于50%的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2年底,全市不少于70%的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本次创建行动,旨在推动市、区、街(镇、乡)三级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贡献力量。(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