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不仅需要企业有速度,更需要各职能部门有担当,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出台后,我市检察机关在出台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派出检察官身体力行,走到企业身边“把脉开方”,通过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帮助完善制度漏洞等,为企业复工复产装上“安全阀”。
日前,西青区检察院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向3家复工企业就经营管理、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发出检察建议,提示其安全复工、规范经营。
当前,正值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加速阶段,检察机关不仅要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也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法律监督,为企业安全复工、有序生产把好关。疫情期间,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引起了西青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注意。两起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涉案的犯罪手段和方法暴露出涉案的3家企业在管理和财务制度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漏洞。为此,检察机关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为企业开出预防和消除犯罪隐患的“处方”,按“方”施策、对症下药。
在接到检察建议后,3家涉案企业负责人当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购销行为,在完善财务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堵住内部管理漏洞。
为更好地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期间,西青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的实施意见》,梳理并汇总两年来涉民营企业案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16家复工复产的涉案企业负责人,询问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护情况,并编制《法治防护复工复产手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为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检察官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设立了劳动用工、合同纠纷、风险防范、政策咨询4个法律服务专业小组,利用周末时间,分组走访联系辖区内所有民营企业,结合企业现阶段可能存在的难点、痛点和风险点,及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
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着力点,在依法打击妨害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的同时,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严格掌握起诉标准,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采取多种手段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非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捕76人,不起诉68人。(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