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见警心虚,想换座“了事”,被早就发现端倪的民警当场查获。
4月21日20时46分许,正在艳阳路沿线开展夜检的交警南开支队红旗路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牌照号为吉B99EXX号白的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距离我们检查点位40米,驾驶人就靠边停车了,凭借工作经验,判断驾驶人做出这样躲避检查的行为,很可能是存在违法嫌疑”执勤民警介绍说。
该车停下后,副驾驶座位上的女性乘车人,下车后快步向驾驶座一侧走去,明显想要和驾驶员交换座位。就在驾驶人也准备下车实施换座时,民警已来到近前。经检测,驾驶人马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5.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面对事实,马某承认了自己中午饮用了啤酒,刚才见到民警的瞬间心里害怕想要换座躲避。此后,交警红旗路大队依法予以马某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酒精代谢有一定的过程,驾驶人切莫错误认为缓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开车了,驾车过程中,一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即属于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