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场监管部门第五十六批典型案例 2020-03-28 01:23 来源:互联网 0 1.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湛某进行调查。经查,湛某销售的标识为“DISPOSABLE FACE MASKS”的口罩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且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湛某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涉案口罩12000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湛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2.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前期案件线索对侵犯“3M”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进行了延伸调查。经查,天津市顺康乐仁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侵犯“3M”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共计19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委已对天津市顺康乐仁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