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十七批典型案例
来源:互联网
1.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福地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疫情发生后,多次抬高价格销售儿童一次性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最高销售价格为购进价格的7.7倍。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福地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孙某进行调查。经查,孙某无照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的口罩,共计销售780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孙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涉案口罩来源进行追查。(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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