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西区推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关心关爱措施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包括表彰表扬先进典型、加强关爱慰问、大力发现使用表现优秀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等9项举措,让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充分感受到送到心坎儿上的“河西温度”。
表彰表扬先进典型
注重及时发现和掌握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特别突出、特别典型的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及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表扬,每周以指挥部社区组名义通报表扬10名优秀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全媒体平台,对疫情防控期间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统筹各方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待疫情结束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及时性表彰,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一次性奖金,可结合一贯表现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奖励依据比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评选表彰出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特别突出的推荐参评全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加强关爱慰问
各街道可以从本级留存党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同时也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对奋战在一线、无法照顾家庭的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对其家属给予更多帮助和关爱。
大力发现使用表现优秀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
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进一步修订完善《河西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将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列为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条件之一。对于疫情中受到区级表彰、表扬的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加强在优秀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以及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关心安全防护保障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物资筹措和调配,做好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为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免费办理“战疫爱心保”专属定制保险。
加强健康体检保障
待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统筹安排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健康体检,调整增加相应检查项目,以及时发现、治疗受疫情影响人员,体检标准不低于每人500元。采取配发宣传教材、举办心理疏导讲座、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电话(88253767、18649206767)等形式,为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
严格落实减负要求
按照市、区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加重基层负担,禁止多头重复向街道社区派检查组、派任务、要表格、要数据。切实为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减负减压,除市、区委已有明确要求的外,原则上不得向社区摊派工作任务;除因社区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居家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社区组织出具其他证明。
统筹安排轮休调休补休
街道统筹安排市、区两级下沉支援社区疫情防控一线的各类工作人员力量,在各社区值守点位之间合理调配人员,做到统一编组、统一排班,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2020年的带薪年休假,在原法律规定天数的基础上,再增加5天。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补休,补休不计入年休假。
落实临时性补助政策
由各街道按照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考勤情况,按照每天70元/人的标准予以临时性工作补助。
切实加强容错免责保护
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应予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不佳的,记录在案,盯住不放,处理到位,做到奖罚分明。加强被问责和调整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的后续管理,对问责影响期已满、工作表现突出的,通过一定程序可以重新使用。(津云新闻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