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日前联合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举措。
减免、缓缴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通知指出,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及2月至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缓缴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此外,2020年,我市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裁员率由低于3.5%放宽至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范围,由企业自有员工扩大至劳务派出人员。对中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键申报”;对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等,实行“免申报、主动付”。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应届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将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在创业支持方面,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大学生租房创业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房租补贴。对首次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
为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企业新招用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0万元。
通知中还指出,应给予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补贴。企业通过包车、拼车接回外省市农民工的,按照包车拼车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每人300元。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3个月。
此外,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的,根据规模给予每场最高2万元补贴。对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免费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成功就业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