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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健委多举措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养老院老人就医用药有保障

“市卫健委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根据需求提供会诊服务,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服务,保障用药需求。” 在前天举行的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何鹏表示。

据何鹏介绍,市卫健委安排民政服务机构所在区卫健委派医务人员上门开展会诊服务。非新冠肺炎相关患者由会诊医务人员指导民政部门下属医疗单位、部门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者,到距离最近的具有相关疾病诊疗能力的医疗单位治疗,相关防控按照有关要求处理;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

有序开展患有精神疾病的民政救助对象疫情期间收治工作。对暂时排除新冠肺炎、符合精神疾病收治标准的,统一集中至精神疾病收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14天隔离,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后,转至普通病房治疗,符合民政部门特困人员标准的由民政部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接收治疗。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卫健委、民政局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服务100%对接。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养老机构,结合需求指导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科学知识和防护要点,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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