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公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配套细则,明确了对一线医务人员实施职称评审倾斜。
细则明确了政策适用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具体范围为:本市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接收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急救转运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样本采集检测和流调医务人员;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用人单位开展职称推荐时,对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推荐申报、优先参加评审。其中,符合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初级职称条件的,可直接聘任。
鼓励一线医务人员把业绩贡献体现在疫情防控一线,申报职称时,凭用人单位认可的本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业绩成果,可以用于替代职称申报时的相应论文要求。
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经历,可视同完成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学时。可视同1年的基层工作经历。
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卫生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医学研究等专业的正、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时,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量限制。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对一线医务人员予以优先。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医德医风表现良好的,在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考虑;对医德医风表现不佳的,用人单位在2020年度职称申报中不予推荐。
“本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指在2020年度符合职称申报要求的,可在申报时享受一次本项政策;在2020年度不符合职称申报要求的,可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年享受一次本项政策。(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