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从昨天开始在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实施。昨天上午,一名为新车办理上牌手续的男车主,以及补领车检标志的女驾驶人,成为本市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尝鲜者。
车检标志电子化,从昨日开始在包括天津在内的16个城市试点实施,昨天上午,市民邢先生驾驶年前购买的新车到天津市车管所,给车辆登记注册并申领牌照。与此同时,车辆年检标志丢失的尚女士,也来到了车管所补领车检标志。车管所的民警在核准了尚女士提交的相关证件后,立即为她补领了车检标志,同时指导她在手机上下载了“交管12123”手机APP,登记注册后立即看到了她申领的车检标志的电子凭证。而给新车办理相关手续的邢先生,提交各种手续并通过审验后,通过APP也立即看到了车检标志的电子凭证。
记者注意到,在这两人领到了车辆车检标志的电子凭证后,车管所的民警还给他们提供了纸质的车检标志,但是民警也告诉两人,纸质标志可以不用粘贴在车窗玻璃上了。如果遇到交警查验,只要打开手机出示电子凭证即可,之所以还提供纸质的,是因为目前全国只有16个城市试点,如果车辆驶到其他仍旧使用纸质标志的城市,可以提供纸质的标志以备万一。
据了解,在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tj.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或者下载使用。电子凭证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申领车检的电子凭证,如果是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取得后是否还要粘贴纸质标志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这些执法检查要求,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均适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