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海事法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发挥七大线上功能,为疫情中的海事审判、诉讼工作在线服务保障情况。
线上立案:当事人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网上立案”模块,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登录,即可上传诉讼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节后上班以来,网上立案占收案总数的50%。
文书线上送达: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仍须送达纸质正本外,起诉状、答辩状、开庭传票等都通过微信、电子邮箱等线上送达。天津海事法院还向全国海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了固定送达信息的征集邀请,建立电子送达平台海事诉讼数据库。
线上保全:当事人可通过在线保全中心提交申请书、财产线索,并可线上申请、获取电子担保凭证,天津海事法院通过线上操作,完成相应账户的冻结。
线上阅卷:“天津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中有手机阅卷功能,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后可申请网上阅卷,还可以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互联网开庭: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电脑客户端、手机App以及微信小程序进入互联网法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签署笔录均可以远程完成。
线上调解:当事人登录在线调解平台申请诉前调解或诉中调解,选择人民调解员或法官主持调解,海事案件中涉外埠当事人的案件占比超过85%,疫情发生以来已有30余件海事案件线上调解成功。
线上执行:执行指挥中心、网上查控平台等线上执行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发挥作用,成功完成了网络拍卖、网上调查、网上账户冻结、远程身份认证、委托执行等大量执行任务。(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