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王焕璋”留言:关于为无法安装充电桩居民实行“定比电价”建议:1,为不具备固定车位但住在一楼的车主安装专用电表,毕竟就算有车位的车主供电企业也只是给装电表,和他们称为的装充电桩根本不是一个意义,居民还是要自己找人安装自己购买的充电桩,与其这样不如简化程序单独为居民装一块电表,居民自己拉线为车充电,电动车本身也不用一天一充,是否有固定车位根本没有意义,有位置就充,没位置就等有位置再充。2,去过第一条无法实现,那车主去过从家中引线充电势必造成用电量很高,那希望供电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将每月中定量200度电作为固定电价,同时车主应提供拥有电动车证明,儿一辆车只可享受绑定一户,不可重复绑定。
南开区政府回复:我机关已于2月21日致电该市民,对其提出的关于为无法安装充电桩居民实行“定比电价”的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已经连续两年将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全市民心工程。
市民提出的从家中引电,外接接接线板充电的方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建议使用小区公共充电桩充电。小区公共充电桩由充电桩龙头企业集中建设,并定期维护检修,方便且安全。下一步,南开区将继续大力推动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更大程度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另外,充电桩收费事项由市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机关已将市民提出的为无法安装充电桩的居民实行“定比电价 ”建议反馈至市相关部门。(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