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昨天最新监测数据,今年1月份本市CPI环比上涨1.3%,保持在2016年至2019年4个春节月份CPI环比上涨1.2%至1.3%的正常值范围内,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今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本市在加强市场供应的同时,加大对物价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加之年初提前增加了两节市场猪肉储备,使本市市场物价保持总体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与上月相比,本市鲜菜价格上涨23.6%,鲜瓜果价格上涨8.4%,猪肉价格上涨7.6%,水产品价格上涨6.0%,鸡蛋价格下降5.0%。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本市CPI同比上涨4.6%,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分项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1.8%,服务价格上涨2.7%,工业品价格上涨1.0%。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来看,价格涨幅超过4%的有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分别上涨11.8%、7.7%和4.5%;其他各类涨幅均在2%以下,具体来看,交通和通信、居住、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分别上涨1.7%、1.5%、1.0%、0.3%和0.1%。扣除食品和能源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2%。(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