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应急工程建设,推动项目顺利高效实施,日前,市住建委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支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强化项目服务。
疫情防控应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防疫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医院;应疫情需要,对现有医院、医疗机构的建筑进行结构性改造工程,对宾馆、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临时征用建筑进行结构性改造工程;用于生产、储存防疫设备、用品的厂房、仓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具体项目由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确定,并纳入项目绿色通道。
免于项目公开招标。按照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抢险工程要求,对防疫工程可通过不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尽可能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
无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照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的原则,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各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准备情况,即可下达项目开工令。
简化验收程序。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和交接,验收合格即可投入使用。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在完成验收后出具监督报告。
后补相关建设手续。对不涉及新增用地及规划调整,并作为永久保留的防疫工程,在疫情解除三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