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宝坻区第30、3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

今日,微信公众号“宝坻微发布”发布关于宝坻区第30、3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通告如下:

关于我区第30、31例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

2月9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我区第30、第31例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张某某,女,34岁,史各庄镇陈甫村居住。1月23日前,在区百货大楼从事临时性工作;1月24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4时到史各庄镇朱楼下村恒源大众浴池,17时返回家中;1月25日上午,在村中,12时30分到同村其公婆家用餐,19时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上午,家中休息,14时35分与其夫及大女儿到潮白河大堤游玩,15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8日—30日,自述均在家中休息,其中29日14时曾到村口取东西;1月31日—2月6日,收听收看到区里发布的相关通告后,自行居家隔离,2月4日曾出现流鼻涕、打喷嚏症状;2月7日15时,出现发热、恶心等症状,15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9例确诊病例。

患者王某某,男,29岁,宝平街道逸城雅园小区居住,区乐家居装饰装修建材销售中心工人。1月20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去霍各庄镇北堼村接其父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购物,15时送其父回家,后返回家中;1月21日,家中休息;1月22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30分到霍各庄镇北堼村其父母家;1月23日—26日上午,自述均在其父母家未外出,26日中午与其父到同村大伯家用餐,14时40分返回家中;1月27日—29日,自述均在家休息;1月30日上午10时,到钰华街道裕和家园小区其岳父母家,18时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11时30分,出现发热症状,15时到区中医院就诊,16时10分到宝平街道华苑东区门口果乐多超市买菜,后返回家中;2月2日,出现咳嗽症状,服药后家中休息;2月3日,家中休息;2月4日未外出,21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后返回家中隔离观察;2月5日—6日,家中隔离观察;2月7日晚上,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接受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90例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过区百货大楼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到百货大楼的次日算起。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也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