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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无标识口罩案件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市场监管部门日前查处一无照经营无标识口罩案件,对涉案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口罩1100只和罚款53.8万元的处罚,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0年1月28日,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发布销售医用口罩信息。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当日查获当事人苑某正在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且其经营的口罩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仅在口罩上印有“EN149:2001 FFP2 CE0086”的字样。进货数量1300只,售出数量200只,货值金额2.64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对苑某拟作出没收违法口罩1100只和罚款53.8万元的处罚,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津云”新闻编辑王舒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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