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们总是把关注点放在新型冠状病毒上,往往忽略了消防安全。
感染病毒可能致死,忽略消防安全的结果呢?答案同样是,后果不堪设想!!!
在日常,我们经常强调,电动车充电时要注意安全!可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随意在居民楼道中搭线充电,埋下火灾隐患。这事,真的要警惕!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碧桂园一号公园一栋高层住宅楼4楼突发火灾,8人被困,急需救援。
接到报警后,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就近调集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扑救处置。所幸由于处置及时,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事发现场,消防救援人员看到引发火灾的是停放在楼道内充电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整个电动车被烧成一副铁架,其所处的4楼整个楼道内已被浓烟熏得焦黑,并造成同楼道内居民入户门、防火门、地砖、墙砖、墙面等装修构建被烧损,部分消防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等物品被烧毁,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
火灾发生后,安庆市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经与辖区滨江派出所现场实地勘验、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认定该起火灾原因为,该楼层住户张某在公共走道内为其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导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法律责任,跑不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该起火灾事故责任人张某因电动车充电过失引起火灾,被市公安局迎江分局滨江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 示 案 例
1、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明秀路北一里公寓107号民安公寓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47人因呼入浓烟造成身体不适就医。经查,该公寓一楼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曾某曾将自己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最终,曾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2、2019年9月15日0时左右,南宁江南区某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经查明,陆某私自接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过失引起火灾,2019年9月15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违法人员陆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数据显示:
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
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
电动车决不能进楼入户
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
决不能违规充电
务必做到规范停放充电
充电须知
1.充电时选择有良好通风环境的地方,严禁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充电时,充电器应置于脚踏板处,切勿用物品覆盖;
4.切勿过度充电,充电时间最长控制在8-10小时;
5.切勿随意加长电源线,应选择合格的阻燃电线,且线路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6.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