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财政部门紧急投入2亿元,由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统筹调配,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医用设备购置等工作。同时专项拨付1.2亿元医保基金,提前拨付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全力支持患者救治。”市财政局副局长邢立华说。在27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自1月21日我市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迎战的思想、战时的状态、战斗的姿态,积极对接各预算单位,了解资金需求,急事特办、先办后报,全力以赴做好市级防控工作经费保障。
一是落实防控工作经费补助政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经费,财政足额保障。协调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开通绿色拨款通道,确保各级财政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节假日无休;二是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符合规定的患者救治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三是落实临时性补助政策,对于直接接触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人员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给予临时性补助。
市财政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全市财力,进一步加大对市海河医院等重点疫情防控单位的投入力度,充分保障一线工作人员需要,落实患者免费救治政策,视疫情发展和防控部门资金需要,随时统筹调度资金,全力以赴配合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津云记者提问:“对于没有参加医保的人员,如果感染了新型肺炎,有什么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副局长邢立华回复称,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绝不能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目前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政府已经免费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保人员,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未参保人员,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财政资金保障。
(津云新闻记者 郁建锋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