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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通报近期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1月26日中午11点,在刚刚召开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通报近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铁军介绍,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鸿忠书记关于“坚决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要求,按照市委常委会、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市医疗保障局坚持“战区制、主管上”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动员、积极应对,全力“迎战”,全面进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铁军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研究制定市医疗保障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制定专项工作预案,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从1月21日开始实行每日局级领导带班值班,配强重点岗位力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全面做好保障工作。

二、采取的措施

(一)全力做好药品保障

一是制定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措施。对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监控工作。监测经营企业库存情况,根据疫情响应级别分别采取订单24小时响应制、启动短缺药品采购模式、联盟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措施。三是密切关注医药价格。监控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卫生用品市场变动情况,妥善处理可能引起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全力做好待遇保障

一是按甲类传染病支付待遇。明确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因急诊、抢救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其他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方便患者异地就医。本市参保患者在异地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无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三是发挥医疗救助职能。密切关注享受医疗救助困难人群感染情况并做好医疗救助政策衔接。

(三)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提前预付资金。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和市社保中心,安排医保支付应急专项资金,采取预付资金形式减轻医院垫付压力。随着疫情发展变化,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二是在医保总额外安排专项资金。对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四)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积极与全市二、三级医院发热门诊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医疗费联网申报绿色通道,即日起对全市发热门诊联网申报的费用,由系统即时结算,实现即申报即结算;对住院患者申报的费用,实行快审快结;对在医院就诊确定为疑似留观的参保人员,实施特殊报销政策。二是加强经办服务。合理配置经办服务人员,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持续做好基金收支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

三、落实情况

一是启动医保支付应急专项资金机制。1月24日,首批资金5000万元到达海河医院账户,向其他46家二、三级医院的发热门诊紧急划拨4600万元(每家医院100万元),部分资金已经到达医院账户。

二是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网上采购系统24小时全天候在线,系统运行平稳。目前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订单数量和采购药品数量未见明显增加。按照市委市政府“一级响应”的要求,加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市卫健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首批药品储备参考清单》内药品库存由一个月提升至两个月。《清单》内相关药品,实行直接挂网、直接议价、直接供货,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协调解决天津海河医院重组人干扰素a-2b注射液,宝坻中医院阿比多尔、胸腺法新、丙球、α-干扰素和克力芝5种药品的需求问题,做好临床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三是密切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医疗保障系统防控工作群”,47家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和我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全部进入工作群,及时掌握一线工作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四是加强经办服务。周密部署,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经办服务不间断,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各经办部门克服人员不足等诸多困难,做到假日期间每日至少两名同志到岗,确保经办服务不间断,上下两级沟通渠道畅通。(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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