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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增至9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记者从天津市疾控中心获悉,2020年1月25日9时,天津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增至9例。

第9例患者杜某某,男,57岁,居住在河东区,1月17日从武汉到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患者与本市第3例确诊病例黄某某是密切接触者。

既往病例情况

第1例,郑某某,女,59岁,居住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有武汉旅游史。1月14日发病,先后于西青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例,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河东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有武汉出差史。1月18日发病,先后于市中研院附属医院、武警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病情较前加重,仍为重症病例,生命体征平稳。

第3例,黄某某,女,68岁,居住于南开区,在武汉工作。1月14日发病,先后于市人民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4例,余某某,男,40岁,居住于和平区,有武汉工作史。1月14日发病,先后就诊于湖北省人民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市海河医院,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5例,陈某某,男,46岁,居住于河北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1月15日出现咽部不适,自1月17日先后到北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6例,石某,男,56岁,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居住于河北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3日到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4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7例,康某某,女,29岁,居住于滨海新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来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到市第五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8例,崔某,男,39岁,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至22日去过武汉,1月23日返回天津。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日到市第三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5、6、8例为同一单位职工。

目前,我市累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9例,其中男性6例,女性3例;重症7例,轻症2例;无危重病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8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津云新闻记者 侯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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