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正常购电本来应该不受任何限制,但是位于河东区一号桥金地广场的一位业主却遇到奇葩的事情,由于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对欠费的业主采取一次只能购买100元电费的限制,这样做是否合理,记者展开调查。
读者反映
“虽然我没有缴物业费,但是也不能以此来限制我购电的需求。”近日,家住河东区一号桥金地广场内的业主杨先生给本报新闻热 线打来电 话说,4年前,他在金地广场3楼购买了一处底商,面积有300多平方米左右。以前,他都是按月准时缴纳物业费。但是由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他从2018年以后就没有缴纳物业费。“我不是不缴物业费,只要物业公司能将问题解决,我肯定会将物业费补上。”杨先生说,1年多前,他将自己的底商租给一家健身馆使用,没想到健身馆的工作人员去物业购买电时,却被限制购买,每次只能购买100元的电费。杨先生说,他随即和健身馆的工作人员去物业办询问情况,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因为业主没有缴物业费,才被限制购电的。“物业费和电费怎么能混在一起收取呢?”杨先生说,物业这种做法有些欠妥,如果想让他缴纳物业费,可以采取法律或者其他途径,但是不能影响租户的正常用电。
记者调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杨先生所购买的底商内,底商已经被一家名为“少年天团”的健身馆租用。据健身馆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健身馆每天的用电量很大,每次只能购买100元的电确实有些不方便,他和业主也曾经多次到物业公司去交涉,可是一直都没有解决的办法。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金地写字楼3楼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名自称负责现场的赵姓经理接待了记者,赵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物业公司本身也是一家自负盈亏的企业,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导致他们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因此他们公司才会对业主采取限制购电的办法,用来继续催缴物业费,如果业主将所欠的物业费全部缴齐,将不会对业主正常购电有任何的限制。
同时赵经理也表示,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多次跟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协商沟通,或者采取物业费打折的办法催缴物业费,但是也没有任何的成效。他们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情。
河东区住建委物业科
没有缴物业费,物业公司限制购电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记者首先与河东区住建委物业科取得了联系,一名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这种方法是否违规,只能进行协调解决。并且天津市在2019年出台了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明确这种协调解决属于街道和社区来管理。
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
该办公室的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记者的反映后,他们立即联系到金地广场所属的社区服务中心,并且该社区服务中心准备马上约谈物业和业主协商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