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加快推进本市政务数据共享、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日前举行。
从会上获悉,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于2019年10月启动的“深化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专项工作”加快推进速度,截至目前,新增数据目录240类,新增汇聚数据总量1.29亿条。结合前期存量数据,共梳理发布数据目录3224类,数据总量57.53亿条。为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数据清仓见底,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四清单”编制工作。
据悉,本市将制定《天津市全面深化大数据发展应用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天津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发挥其在完善社会治理、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此外,重视数据源质量,齐力解决数据共享的痛点;充分认识政务数据的生产资料属性,通过共享把“政务数据”变为“政府资源”,促进政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在线、活用、闭环”的全市统一数据资源体系;发掘“数据矿山”,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本市大数据发展应用迈上新台阶。(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