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
现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的李瑞钧从检34年以来,曾在侦监、公诉、民行、控申、案管等检察岗位上工作,她敢于担当、能打硬仗、恪守公正、无私奉献,多年来先后荣获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市检察业务专家、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李瑞钧从检多年始终坚持在业务一线,先后办理和审批批捕、起诉、民行、控申等各类案件7900余件,其中包括刘某等14名被告人盗窃金融机构案、首例通过检察建议启动民事再审程序案件、轰动津门的刘某故意伤害案等案件。这些案件全部精准执法、无一差错。
2013年,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管理改革被誉为“最具革命意义”的检察改革,身为部门负责人的李瑞钧主动出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有关单位部门调研,参与制定了《案件集中管理办法》等十余项规定,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搭建起一流的案件管理平台。
2019年5月,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公益诉讼作为一个崭新的检察领域,也是新成立的第七检察部的重要工作内容。李瑞钧再次勇挑重担,通过不计其数的走访调研、调查摸底,深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先后组织“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专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悉心守护着国家、社会公益以及老百姓的美好生活。
李瑞钧常说:“要有服务人民的心,还要有服务人民的本领。”近年来,她先后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深入西藏、新疆交流支教,为30余个基层院的干警讲授检察业务知识。多年来,她率先运用公开听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推出“一上门、两张卡、三公开、四告知”等便民机制。她在工作中不断研究新课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她研发的多项检察业务课程均被评为全市精品课程。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李瑞钧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三十多年的检察历程,李瑞钧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与担当,在笃行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坚定前行。(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