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数据共享、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12月27日,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在市委网信办召开。
会议研究审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成员调整建议名单,增加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及和平区、河北区等区政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化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于今年10月启动“深化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专项工作”。截至目前,新增数据目录240类,新增汇聚数据总量1.29亿条。结合前期存量数据,共梳理发布数据目录3224类,数据总量57.53亿条,数据空值率整体下降13.24%。为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数据清仓见底,下一步,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四清单”编制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天津市全面深化大数据发展应用行动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制定情况。
会议强调,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对完善社会治理、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各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重视数据源质量,正视共享开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齐力解决数据共享的痛点;充分认识到政务数据的生产资料属性,通过共享把“政务数据”变为“政府资源”,促进政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在线、活用、闭环”的全市统一数据资源体系;增强做好大数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掘“数据矿山”,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应用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