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持续加大对行人闯红灯违法的警示、教育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在目前利用“人像识别”系统曝光警示违法者的基础上,还推出向违法者发送手机短信的管理措施。一周以来,18名行人因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收到告知短信。
现场被曝光还得再教育
“郑某,您于2019年12月2日13点26分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人行横道处由北向南闯红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7日内到全市各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12月3日,市民郑先生收到了一条发自号码“121231200”的短信,他拨打短信中的咨询电话后,确认短信发自公安交管部门,并回想起自己当时过路口时确实闯了红灯。
收到短信当天,郑先生去往离家最近的交警东风里大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郑先生表示,短信提示和交警的教育都对自己敲响了警钟:“要是因为闯红灯被车撞,那我真的来不及后悔。”据了解,郑先生发生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时,已经被公安交管部门在路口设置的“人像识别”系统全程拍摄,并对其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曝光。
一周18人因闯红灯收到短信
据介绍,去年8月份启用的“人像识别”曝光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具有24小时不间断抓拍和识别人员身份,并通过路口大屏幕曝光违法者部分身份信息的功能。此种曝光措施实施一年多以来,对行人自觉避免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警示教育作用。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深化应用“人像识别”曝光系统,近期启动了新的警示教育举措——向闯红灯的行人发送告知短信,督促其在接到短信后的7天内就近到交警大队核实违法行为、接受警示教育。
通过前期完成多环节系统测试,从11月28日起,近一周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已对在南京路营口道交口、友谊路宾水道两个交口违法闯红灯的18名行人发送了告知短信,其中多人已主动到交警大队核实违法闯红灯行为,并接受交警对其开展的交通安全教育。下一步,本市市内六区道路沿线还将不断增设“人像识别”曝光屏,公安交管部门也将扩大警示短信发送范围。(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