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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咋入学 相关部门为您解答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国华”留言:我家孩子明年9月上小学,如果购买团泊地区的房子,来不及下房本,手里仅有房屋买卖合同,明年可不可以上这两个学校?

静海区政府回复:按照天津市教委招生政策的要求,小学招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下旬,招生所需材料为: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需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五证”齐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到居住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请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津云新闻记者 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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