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关于受理公租房项目承租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为满足申请家庭对公租房项目的承租需求,从下月2日起,本市公租房开始新一轮认租。
从今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住建委受理秋丽家园、盛福园、盛康园等项目1100余套一居室/一个居住空间零散房源的承租资格申请,同时受理大寺新家园(佳和贤庭、佳和惠庭)、盛福园项目二个居住空间房屋的承租资格申请。从12月9日起,继续受理大寺新家园(佳和贤庭、佳和惠庭)、盛福园项目二个居住空间房屋的承租资格申请。审核合格的,相关区住建委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据介绍,本次配租标准为,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不足3人家庭,原则上承租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3人及以上家庭,可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或二居室单元住房(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单亲家庭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可选择承租一居室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配租标准按照相关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执行。(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