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10月起进口预包装食品取消标签备案

记者日前从天津海关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此前关于食品标签的第44号、59号、27号公告废止,已备案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同时作废。新政策对进口商提出更高要求,并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新公告将标签的审核工作前置,将减轻企业负担,极大提高通关时效性。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反有关规定的,消费者可举报。

据介绍,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可以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了解进口食品的品名、配料、原产国、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等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明确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企业自身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申报进口。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抽中现场查验的,应按照指令查验;抽中送检的,由实验室除完成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外,负责对标签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反有关规定的,海关在收到有关部门通报、消费者举报后,应当核实确认并依法处置。(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