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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后 又追回执行款

近日,天津海事法院成功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又为当事人追回一笔执行款。

2016年,海事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河南濮阳某公司的案件中 ,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干警对该案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但同时对该账户做重点监控。近日,海事法院执行局在轮查中发现该账户有大笔资金,执行局干警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立刻动身赶到濮阳,将被执行人的该笔资金在转移前成功扣划到法院账户,并发还给案件申请执行人。时隔三年,申请执行人收到该笔款项时感到非常意外,对法院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彻底结束,法院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立即恢复执行。法官建议在法院申请有执行案件而且案件正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不要担心法院不管自己的案件,应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法官会积极开展工作,尽力促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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