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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客车被查处 幸亏车上没乘员

近日,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核载55人的营运性大客车上路,被正在开展夜检行动的交警查处。幸亏当时车上没有其他乘员,才未酿成大祸。该男子依法被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且驾驶证被依法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今年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已查处酒驾、醉驾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72起。

3日零时许,公安交警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夜检行动时,一辆大型客车沿海河东路由天津站方向行至六纬路交口,被交警拦截下来。该车驾驶人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60.3毫克。因这辆核载55人的大客车登记性质为营运性机动车,因此该驾驶人李某构成酒后驾驶营运性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时大客车上只有李某一人。李某表示,这辆大客车平时是为某私营企业接送员工的,当晚员工下车后,他驾车去吃饭,其间喝了一些酒。被交警拦查到时,他正打算把车开回家。

6日,交警六纬路大队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李某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此外,其A1、A2类型的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的认定,以车辆登记性质为准,而不是以被查处时是否处于营运期间为准。(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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