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弯待转区
左转弯引导线
交管部门在本市部分路口分别施划了“左转弯待转区”和“左转弯引导线”。在日常驾车出行时,仍有部分驾驶人将二者混淆。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这两种交通标线作用和使用规定均有所不同,行车遇到一定要按规定通行。
“左转弯待转区”前端有白色实线
9月2日,早高峰时段,在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从路口西侧的左转机动车道起,向路口中央位置左转曲度延伸出一条虚线的车道,该车道前端有白色实线的停止线将区域封闭,这就是“左转弯待转区”。8时12分,南京路由西向东直行方向和由西向北左转方向的信号灯均为红灯,准备直行和左转的车辆均在信号灯控制下停车等候。8时13分,直行方向信号灯变为绿灯,此时左转弯信号灯仍为红灯,准备左转的车辆依次排队前行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等候。当左转弯方向信号灯变为绿灯后,“左转弯待转区”内的车辆迅速驶出,缩短了左转弯车辆在路口的等待时间,提高了路口的通行效率。
从属地交警和平支队了解到,“左转弯待转区”的设置,是为了减少左转车辆通过路口的等待时间,让更多的左转车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行。目前,和平区内共有5处路口施划了“左转弯待转区”,分别是营口道与西康路交口(4个方向)、鞍山道与新兴路交口(由南向北的2个方向)、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由西向东方向)、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由西向东方向)以及大沽路与保定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5处路口。
据交警介绍,“左转弯待转区”能为路口左转车辆通行提速,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以下情况。
车辆进入“左转弯待转区”前,当直行和左转方向信号灯均为红灯时,机动车不能进入“左转弯待转区”,应等候在停车线以内,否则被视为闯红灯交通违法,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左转车辆也不能从直行车道进入“左转弯待转区”,否则将以违反标识标线被处罚。当直行方向信号灯变为绿灯时,即使左转方向信号灯仍显示红灯,需左转的车辆可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等待左转灯变为绿灯后通行。在排队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的车辆,不得占压路口的人行横道线。
车辆进入“左转弯待转区”后,当左转灯为绿灯时,已等候在“左转弯待转区”内的车辆应立刻左转通过路口。当左转信号灯为黄灯时,仍在“左转弯待转区”内的车辆可继续通行路口完成左转,已越过停车线刚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的车辆,应继续左转弯,迅速通过路口,如不迅速驶离而是停在左转弯待转区内,反而会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还未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的车辆,则应停在左转车道停车线内,不能继续行驶进入“左转弯待转区”。
“左转弯引导线”延伸到将驶入车道
与“左转弯待转区”不同,“左转弯引导线”则是从路口左转弯车道内侧或外侧也可是内外两侧延伸出的虚线,按照左转弯的曲度,一直延伸至车辆完成左转后即将驶入的车道前。
以和平区为例,南京路与曲阜道交口(南京路左转曲阜道一侧)以及南京路与山西路交口(南京路左转山西路一侧),2处路口施划有“左转弯引导线”。
据交警介绍,在较宽的路口,车辆在左转弯时,行驶路线的弧形过大或过小易发车辆行驶途中“摩擦”。“左转弯引导线”主要用以规范车辆在左转弯过程中的行车轨迹,减少车辆之间的“摩擦”,让车辆各行其道,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按照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通行,当左转信号灯显示绿灯时,车辆才可以驶出停止线,沿着“左转弯引导线”左转。(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