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津南区一家联通合作厅为何三次遭敲诈

津南区一家联通合作厅遭辞职业务员三次敲诈,法院经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话又说回来了,这名男子是抓住了联通合作厅的什么把柄,才实施敲诈的呢?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隋某在天津市津南区某联通合作厅担任业务员期间,因不满负责人高某“分配工作不平等问题”提出辞职。2019年2月至4月,隋某以掌握该联通合作厅随意更改联通资费欺骗客户,要向联通公司反映为要挟,先后三次迫使高某微信转账及给付现金共计1.74万元。综上,被告人隋某敲诈勒索作案3起,涉案价值人民币1.74万元。案发后,经被害人报警,被告人隋某于2019年5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5月27日,被告人隋某退赃退赔,并赔偿高某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