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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严查“送餐途中”违法 逆行罚款50元

文明行为大家谈

随着餐饮外卖行业的迅速发展,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送餐小哥也在不断增加。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针对外卖小哥骑车上路时发生逆行、闯红灯、涉牌涉证等危险驾驶行为展开治理。

据了解,为缩短送餐时间,相当一部分外卖送餐员不惜违反交通法规,冒险上路。26日12时30分许,正是外卖送餐高峰,在新城西路和二大街交口附近路段,执勤交警接连拦截下了3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并依法对其开出了罚款50元的罚单。原因在于,他们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停穿行或逆行,即使后方车辆不断鸣笛提醒也无济于事。交警介绍说,还有一些外卖小哥在繁华地带为“抄近路”骑上便道行驶,车辆在人群中快速穿梭,险象环生。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文规定将被依法处罚的行为,因此滨海新区交警在日常工作中都会对违法骑行人依法严格查处。

此外,在滨海新区送餐的一些外卖小哥骑行的是二轮摩托车,但个别人并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26日15时许,在塘沽金街上海道沿线,执勤交警对一名骑行二轮摩托车送餐的小哥拦检时,这名小哥表示其未携带驾驶证,交警使用移动警务通查询其身份证号后确认,他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交警介绍说,这种行为构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违法驾驶人依法除了要被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之外,还可能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据悉,滨海新区交警还在日常管理中严查送餐二轮摩托车号牌、行驶证,对于存在伪造、变造或套用牌证的行为,一律严格依法处罚。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一旦构成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行驶证的行为,违法驾驶人依法会被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5000元的处罚,且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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