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易拥堵,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发生车辆间“小事故”后,现场没能及时撤离所致,交通事故“快处”机制既方便车主、驾驶人,还有效避免了因事故车辆长时间占路可能引发交通拥堵的情况。今年1至7月份,天津全市各“快处”中心和工作站共受理交通事故5.7万余起,当事人选择“快处”解决事故用时仅约1个小时,既方便了自己,又能为城市交通健康做出贡献。
8月3日7时56分,刘女士驾驶白色小客车行驶至南开区中石油桥北向南方向上桥时,不慎追尾前方一辆棕色SUV小客车,由于这起事故仅造成两车轻微车损,无人伤,且双方车辆都在本市交了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刘女士和对方都同意通过“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方式尽快解决问题。双方驾驶人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即撤离现场,一同前往解放南路的一家快处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是我没踩住刹车,我愿意承担全责。”刘女士表示,拨打110报警电话后,接警员告诉她,在本市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的情况下,快处理赔上不封顶,所以她和事故对方驾驶人都同意到“快处中心”处理事故。这起“小事故”从发生到在快处中心双方签订协议书再到定损结束,仅用了1个小时。更重要的是,由于事故车辆快速撤离了现场,并未引发事故路段交通不畅。
在高德地图发布的2019年第二季度《中国主要城市道路“交通健康指数”榜》中,天津在汽车保有量“高”城市交通健康指数排名中名列第二,继续保持了较好畅通水平,其中交通事故“快处”机制功不可没。据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今年1至7月份,全市25家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和3家“快处”工作站共受理交通事故共5.7万余起,每月受理事故数量都在8000起以上,像上述追尾类型的交通事故数量最多,占比达29.48%,因变更车道、倒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分别占比17.11%和17.08%。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为避免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二是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三是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据了解,当事人前往快处中心处理交通事故,应驾驶事故车辆,并携带保险标识或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正证和副证、事故当事人驾驶证正证和副证。(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