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是一个多民族散居城市,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3.1万人。7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多年来,天津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全市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提升民族乡村发展质量上,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将低于全市农民平均收入的民族村全部纳入结对帮扶困难村范围,实施“一村一策”精准帮扶,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将民族村全部纳入美丽村庄建设规划,均达到建设标准。协调资金帮助民族乡村建设同心希望幼儿园、希望小学、健身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社会事业发展短板。
在扶持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上,用好民族特需商品扶持政策,鼓励定点企业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清真食品监管服务,建成清真食品监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备案可追溯,切实把住清真食品“入门关”。
在推动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上,着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民族教育;创建全国首个由省级党委政府部门依托高校设立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室,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提供管理服务。着力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将市民族文化宫重建项目列入天津市“十三五”规划,预计年内投入使用;着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 支持8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定期举办天津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