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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办普惠性民办园 政府有“补助”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认定的等级实行分级补助,像我们这样的示范园,每生每年补助4400元,政府的支持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我们不用为‘经费’发愁,更会一心一意办教育,努力提升保教质量。”前不久,河东区洪博幼儿园被认定为“天津市民办幼儿园示范园”。昨天,看到我市刚刚出台的《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后,园长张蕊兴奋地表示。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我市民办幼儿园快速发展,已成为全市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补充。“把民办幼儿园办成收费合理、教学规范的幼儿园”是百姓的关注和期盼,更是教育部门改革的重点任务。特别是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市教育两委相关处室赴河西区等地现场调研,参与《百姓问政》栏目,现场督促整改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民办园建设等问题。

据了解,为了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我市制定并出台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等文件,并组织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等级评定工作。近日,市教委、市财政局又联合印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的申报与评审、资金分配与拨付、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以及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认定的等级实行分级补助,依据幼儿园实际在园幼儿数,对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四级园分别给予每生每年4400元、4000元、3600元、3200元、2800元的生均经费补助。生均经费补助所需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共同负担。

“接下来,我们将坚持公办与民办并举,努力提升民办园教育教学质量。”市教委主任荆洪阳表示。(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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