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张家口警方对外公布了一起开车门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因为乘客下车前未仔细观察,开门一瞬间,车门撞到一辆路过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车主当场死亡,经认定,车辆的驾驶人和开车门的乘车人共同承担这起事故的全责。天津市交管部门提示,近年来,类似这样“开门杀”的事故并不少见,虽然不是每次都造成伤亡,却是暗藏凶险,驾驶员和乘客一定要引起注意。
据交管部门统计,有三种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情形较为常见。一是马路上突然停车下人,部分驾驶人行驶中任意停车,在此情况下乘客还贸然开车门下车极有可能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发生猝不及防的猛烈碰撞;二是出租车路边随意停车,乘客突然开车门;三是停放在路侧停车位后,驾驶人随意开车门。
对此,市交管部门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机动车的,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管部门建议,平常使用“荷式开门法”,可有效防范“开门杀”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在开车门时,总是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减少视觉盲区,即坐在左边的人用右手开车门,坐在右边的人用左手开车门。这种方式开车门,先是眼睛会通过后视镜观察,然后转身时向后看,这一完整的动作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同时,无论是骑车人还是行人,在路过停在前方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应注意与其保持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骑车人提前刹车、减速,以防范车门突开受到伤害。(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