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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

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为贯彻《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各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辖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管工作清单。清单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重点区域,如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区域。二是重点场所,如餐馆、药店、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等网络交易平台。三是重点行为,明确各重点区域、市场相对应的、常见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执法检查工作夯实基础。

有关部门还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随机抽查与专项整治的关系,将随机抽查与专项整治有机融合,相互借力,认真制定和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双随机”检查计划,在随机抽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同时,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积极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充分利用网监技术手段,针对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在天津市备案网站范围内进行网络搜索,主动发掘案源线索,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常态化联络机制。充分发挥本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工作机制优势,加强对野生动物违法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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