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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8年不交租 南开扫黑办清走地块“老赖”

扫黑除恶进行时

坐落在南开区的一家“海鲜大排档”占用土地近8年从不交房租,虽然生意红火,但年均纳税额仅60元,电费不升反降存在盗电行为。经南开区扫黑办深挖细查搜集证据,日前,被长期占据的土地被依法收回。

群众举报信揭开饭店占地行为

“坐落在本市南开区旧津保路津河畔的‘某海鲜大排档’经营者涉嫌私藏枪支、私搭违建、偷税漏税、污染环境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前不久,一封群众举报信寄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组即刻向南开区转递举报线索。南开区扫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按照中央督导组“三个紧盯不放松”的要求对线索进行核查。

南开区扫黑办会同公安南开分局精干警力迅速组成专案组,分别采取密侦和多部门联合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某海鲜大排档”进行清理清查,但是并未发现群众举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管制刀具的问题。然而,专案组却发现了这家“某海鲜大排档”坐落地存在产权归属问题纠纷,涉嫌非法圈占土地,侵占国有资源,随即对大排档占地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多年来从未交房租 年均纳税仅60元

经过初步勘查,这家饭店占地共9.64亩,南起旧津保路,北至芥园西道,东到津河,西至南开外国语中学。2003年,天津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整体规划要求计划将该地块整理为绿地,拟建公交车站使用。2005年2月,由建投公司投入资金1929万元对该地块危旧房屋拆迁完毕,同年6月,建投公司将该地块借给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用于南运河改造指挥部办公使用,指挥部撤离后,由市政四公司水电分公司留守看管。2010年1月和7月,市政四公司水电分公司擅自将场地及办公用房先后租赁给崔某、陈某经营物流、仓储等。 2011年9月,犯罪嫌疑人曹某、贺某某又从崔某手中非法转租该房屋用于经营“某海鲜大排档”,自此犯罪嫌疑人曹某、贺某某独占该地块并不断违规圈地、搭建违章、扩大经营,却从未交过租金。

经了解,建投公司自2015年以来多次以工作信函、律师敦促函等方式催促市政公司清理并归还该地块。2015年12月崔某与市政公司象征性地完成该地块交接手续,撤出经营,但犯罪嫌疑人曹某、贺某某纠集三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驾驶10余辆汽车停在门前,用其中一辆宝马汽车封堵在大院门口,以此制造声势,并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工作人员进行阻拦和言语威胁,以存在租赁合同纠纷为由,拒绝撤出该地块,致使该地块长期没有收回。2016年,市建委拟利用世行贷款在此地块修建人民医院公交站,委托天津市勘察院对该地块进行勘察。勘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在对该地块先期“踏勘”过程中,因被“某海鲜大排档”人员阻拦,致使工作搁浅。建投公司也曾通过民事诉讼、“双万双服”活动和向有关部门反映违建问题等手段,意图收回该地块,但均因成因复杂、多方各执一词而未能成功解决,“某海鲜大排档”在此地块上一赖就是近8年。

占地“老赖”存在盗电行为

专案组进一步扩展侦查方向,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某,曾于2001年12月18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南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其凭借自己“有前科”的经历,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在此吃喝,周边群众敢怒不敢言。多年来,曹某、贺某某利用该地块违规经营,偷逃税款、私搭违章、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南开区扫黑办会同公安机关经过周密调查,决心把被抢占的地块收回来,但由于存在问题时间跨度长,历史成因复杂,搜集固定证据困难。犯罪嫌疑人曹某虽是刑满释放人员,平日里与社会闲散人员频繁接触,但并没有明显涉嫌犯罪行为的证据。

初期针对群众反映的“涉枪”等问题的侦查并不顺利,专案组及时调整了思路,对其经营情况深入进行排查,发现该饭店经营规模较大,收入非常可观,犯罪嫌疑人曹某的两个孩子在寄宿制贵族学校上学。该饭店经营面积数百平方米,平时雇工十余人,旺季雇工二十余人,日营业收入上万元,但该饭店多年来仅上税495元。

另外,饭店曾于2015年建成小型冷库,但相应的电费支出不增反降,红火的经营状况与年均60元的纳税额和超低开支形成明显对比。

经周密研究部署,2019年4月19日,公安南开分局联合国家电网、自来水公司的稽查人员,对该饭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测试,饭店用电情况存在问题:一、二次电流严重不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饭店将电表前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用细铜丝连接,存在窃电行为。

据此,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贺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由于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盗电起止时间,根据《关于办理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津高法〔2004〕9号)的要求以及《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核定该饭店窃电时间为180天,每天按12小时计算,该“海鲜大排档”仅半年盗电量为507780千瓦时,价值人民币37万余元。

在此期间,大排档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地块进行查封。(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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