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三站一场”服务质量提升整治行动以来,重点场站周边出租汽车服务秩序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根据市民群众投诉,在市政府办公厅直接督办下,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联合对肿瘤医院、天津站等重点点位出租汽车服务秩序开展了多轮暗访和巡回检查,对在医院和重点窗口地区长期“蹲活”不遵守行业服务规定,拒载、议价的行为进行了突袭检查。
昨天,市交通运输委对外发布了检查及处罚结果,经过核实取证等执法程序,依法清退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对69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违法情节程度依法进行了上限处罚。
6月中旬以来,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先后对肿瘤医院、一中心医院和天津站等重点点位的出租汽车服务秩序进行了暗访取证和突袭检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长期盘踞在医院周边和天津站附近停车揽客,主要针对外地乘客和就医患者动辄加价30到50元。拒载议价行为既影响了医院周边秩序,也引起了市民的强烈不满。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肿瘤医院等医院周边出租汽车服务秩序有了改观。我们对出租车驾驶员按违法情节程度依法进行了上限处罚。比如,津HPA720驾驶员张林松、津HLJ870驾驶员刘津、津MDD226驾驶员李林、津DTQ026驾驶员田德权、津FVV456驾驶员高瑞文、津AD66085驾驶员卢云生、津MM6392驾驶员王国栋,均因无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业务被罚款10000元。”
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张捷介绍,“为了保持治理的效果,近期,我们还将继续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重罚态势,开展‘回马枪’治理。同时,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划定了67个重点治理点位,由属地公安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我们不仅将近期处罚的17个违规典型案例向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进行通报,发出行业从严治理、从严处罚的强烈信号,还在全市评选出100名优秀驾驶员,弘扬行业正能量。”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联合公安机关继续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治理重点点位秩序、从重处罚拒载议价等违规行为、从重处罚不合规网约车及平台违规行为,持续净化重点场站及医院周边客运市场环境,打造优质规范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出租汽车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6月20日11:00,津E12054号出租车驾驶员刘某在肿瘤医院门口待租运营时,有乘客乘车前往水晶宫饭店,在运营途中因违反运营服务标准被乘客投诉。后经执法人员核查,刘某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属非从业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对刘某非从业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对于将车辆交给非从业驾驶的车主张某某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其违规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
案例二:
6月20日11:30,津E22456号出租车驾驶员张某某在一中心医院门口待租运营时,有两名乘客准备乘该车前往肿瘤医院,张某某并未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计费,与乘客议价收取车费25元。后经核实,张某某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属非从业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运营证件进行查扣,对其非从业行为进行处罚。在运营证件被扣押期间,张某某仍然我行我素,于7月4日在一中心医院门前继续运营,在运营时与乘客议价不成拒载,执法人员再次对其无证运营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其运营车辆实施在暂扣。同时,对于该车的主驾驶员,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其将车交给非从业驾驶员的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三:
6月25日10:00,津E07420号出租车驾驶员肖某某在肿瘤医院后门待租运营时,有乘客准备乘坐该车去往一中心医院,肖某某以拉长途为由拒载了乘客,后被执法人员查处,对其拒载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案例四:
6月20日12:00左右,津E18277号出租车驾驶员黄某在肿瘤医院东门待租运营时,有两名乘客准备乘坐该车去往水晶宫饭店,黄某以未排到自己为由拒载了乘客。针对其拒载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运营证件实施暂扣,并处以2000元罚款。
案例五:
6月21日13:00,津E17607号出租车驾驶员许某在肿瘤医院后门待租运营时,有乘客准备乘坐该车前往水晶宫饭店,许某未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与乘客议价收取车费1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许某运营证件和运营车辆实施暂扣,并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六:
6月20日17:00,津E01974号出租车驾驶员张某在一中心医院门口待租运营时,有两名乘客准备乘坐该车去往农垦影城,张某与乘客议价收费25元。执法人员依法对张某运营证件实施暂扣,并处以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