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从下月起,本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市场租房家庭补贴标准,使更多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本市将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50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40元(含);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3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140元。
同时,本市调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75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87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3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140元。
此外,本市将提高市场租房家庭补贴标准,在原发放补贴额基础上上调20%,调动困难家庭到市场租房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住房困难。(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