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东区清拖占路停放废弃车423辆

文明行为大家谈

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在中心城区开展废弃机动车长期违法占路停放专项治理行动。其中,河东区今年前5个月累计清拖此类违法占路机动车423辆,劝离508辆次。

“我们在日常巡查中注意到中山门地区有一些长期违法停放在路边的废弃机动车。周边居民对这些车占路影响通行和市容环境的现象意见很大。”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警长马建军说,交警在治理行动中对停放时间数月以上的废旧、无主车逐辆查清情况,根据车辆现有的牌照、VIN编码、发动机号等信息核查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辆所有人,告知其务必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自行处理车辆。因车辆所有人登记地址等不符导致未送达或联系后逾期未处理的车辆清拖至指定停车场。近日,记者走访中山门、万新村两大居住区范围内道路发现,占路废弃车被清拖后,往日里印象中狭窄的道路仿佛变得宽敞了许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条例》 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现将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的电话公布:

市公安局110

市公安交管局110

市民政局88134949

市城市管理委88908890

市交通运输委88908890

市文化和旅游局12318、88908890

市市场监管委12315、88908890

市生态环境局88908890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