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将至。6月2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贩卖毒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28日,被告人马某某乘车携带人民币30万元毒资到山东省聊城从被告人张某某处购买一公斤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返津后,在本市静海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该车内扣押甲基苯丙胺981.663克。后在公安机关控制下,马某某再次从张某某处购买一公斤甲基苯丙胺。2018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阳谷县一收费站将前来交易毒品的张某某抓获,当场在其汽车驾驶座下查扣甲基苯丙胺993.678克。本案择期宣判。
据介绍,自2018年6月至今,天津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毒品案件412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毒品犯罪中,前科、累犯、再犯所占比例较高,毒品犯罪分子往往集贩毒、吸毒于一体,以贩养吸的罪犯约占贩卖、运输毒品罪犯的90%以上。毒品种类仍以冰毒为主,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呈减少趋势,其他新型或混合型毒品,如K粉、麻古、摇头丸等所占比例有所增长。此外,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贩卖毒品,通过物流、快递、“跑腿”等方式运输毒品的犯罪数量增多,毒品犯罪逐渐向“人货分离”“钱货分离”方式发展。(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