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一中院公开庭审涉毒案 “破冰行动”再度告捷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将至。6月2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贩卖毒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28日,被告人马某某乘车携带人民币30万元毒资到山东省聊城从被告人张某某处购买一公斤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返津后,在本市静海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该车内扣押甲基苯丙胺981.663克。后在公安机关控制下,马某某再次从张某某处购买一公斤甲基苯丙胺。2018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阳谷县一收费站将前来交易毒品的张某某抓获,当场在其汽车驾驶座下查扣甲基苯丙胺993.678克。本案择期宣判。

据介绍,自2018年6月至今,天津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毒品案件412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毒品犯罪中,前科、累犯、再犯所占比例较高,毒品犯罪分子往往集贩毒、吸毒于一体,以贩养吸的罪犯约占贩卖、运输毒品罪犯的90%以上。毒品种类仍以冰毒为主,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呈减少趋势,其他新型或混合型毒品,如K粉、麻古、摇头丸等所占比例有所增长。此外,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贩卖毒品,通过物流、快递、“跑腿”等方式运输毒品的犯罪数量增多,毒品犯罪逐渐向“人货分离”“钱货分离”方式发展。(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