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我家用电超过三级电价,家庭一共6人居住在一起,请问有什么办法办理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不是在一个户口本上就不能办理吗?
静海区政府回复:2018年11月份以前,静海公司一直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多人口居民家庭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价管(2012)1305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申请的受理工作。由于1305号文件对居民人口的认定比较模糊,因此在2018年9月20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我市多人口居民家庭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居民多人口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通过第二条规定“对居住人口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基数。居住人口认定以房产(电表)对应户口本,居住证等有效证明为依据。”上述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多人口居民家庭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价管(2012)1305号)同时废止。静海公司自新文件下发后一直按照最新的规定开展一户多人口认定工作,您提供房产对应的户口本或居住证等证明来我公司办理此项业务。(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