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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套路贷”案件嫌疑人

 近日,蓟州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一起“套路贷”案件嫌疑人。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人迅速阅卷,发现该案数额大、涉及被害人广。承办人通过讯问嫌疑人、查看现场取款录像、审查嫌疑人手机电子证据等查明,犯罪嫌疑人帅某某伙同李某某等人,通过电话联系借款人,后微信和借款人商谈借款事宜,以无抵押物等条件诱骗借款人借款,后台获取借款人手机通讯录后开始高息放款,每个借款周期为7日,催使借款人交纳高额利息,以此诈骗借款人钱财,待发现借款人无法还利息和本金后,便联系借款人手机通讯录内的人员和发送借款人P图裸照进行威胁的方式收款。

因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大,承办人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案件极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承办人从涉黑涉恶案件的四个特征入手,列明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从审查逮捕阶段就做好完善证据的准备,为案件快诉快判打下基础。(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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